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| 索引号 | 文号 | 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机关 | 公文种类 | ||||
| 成文日期 | 有效性 | ||||
| 废止日期 | 2999-12-31 | 实施日期 | 文件类型 | ||
| 主题分类 | 特色分类 | ||||
| 分类 | 综合 | 发布单位 | 法规处 | ||
| 成文日期 | 2017-12-08 | 生效日期 | 2017-12-08 | ||
| 发文字号 | 川人社发〔2017〕50号 | 有效性 | 有效 | ||
| 失效日期 |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川人社发〔2017〕50号
各市(州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按照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,我厅对
2008年5月31日
以前本厅(含原省人事厅、劳动保障厅等)制发、原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,以及
2008年6月1日
至
2016年12月31日
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研究,现宣布继续有效的426件(含拟修改的16件),废止的84件,失效的287件。其中,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原规定了有效期的,原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长;本厅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附件:1.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2.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3.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17年12月8日